查看: 1645|回复: 2

[选稿] 10-08《诗人文苑》栏目选稿跟贴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0-8-22 14:0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0-08《诗人文苑》栏目选稿跟贴
(编审)柴进、穆桂荣、立雪白鹭。
选稿编辑:诗文原创分区及<中成文苑>版主

分类:

*散文
*游记
*小品
*小说戏剧


选稿时尽量标明分类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22 14:1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*散文

雷人的黄焖兔
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
文/ 蜀道人生

      元旦下午,我们一家四个人从文锦江温泉泡澡回来,就直接去到了位于温江收费站外的紧邻温江立交桥附近的一家“黄焖兔”的幺店子去吃黄焖兔。

      这是前些年我们一家来温江验收我们《美茵谷地》的新家的时候,第一次来吃这家的黄焖兔的,那天我们一家人吃得非常的高兴。因为那家黄焖兔都是现点现杀的兔子,用莴笋烧起来吃特别的有风味。

      一般一只兔子都要超过四斤,去了兔皮和肚肠估计也就两斤多一点。那次全家都来了,又是中午,我们还要了一些其他的时兴鲜菜,全家人就着啤酒和豆奶,把一只黄焖兔兔吃得干干净净。

      从此,我们家就就会经常来此吃黄焖兔,每次我们也会要求师傅给我们少放点辣子,这样会更加的可口,就这样,我们每次都还得要上一大盆萝卜烫,因为黄焖兔的特色就是鲜、香、麻、辣、嫩、脆。

      每次吃的时候都得边喝汤或者边喝啤酒、豆奶,不然你会吃不消那个辣味的。可是,人的胃口就是有那么奇怪,再怎么辣,都会激起你的味蕾的兴奋,真是越辣越想吃,越辣越爱吃。

      那天我们要的一只兔子重四斤三两,大家都累了,就坐在桌边摆龙门阵,都忘了给师傅嘱咐少放点辣子。

      我们照例要了一大盆萝卜汤,每人都去拿了一个碗,每次都是用萝卜汤涮过,吃起来都还感觉辣得来口都不敢张。

      大家只好拿饭来出气,一块兔子肉就好多的饭。可以说,我那一餐是吃了平日一天的饭量才收筷子的,孙子一下吃了四大碗,还要去找店家添饭,店家的饭都被我们吃光了,正在紧急地用电饭煲煲饭,要我们等候。

      那黄焖兔激发我们的味蕾兴奋得好像再吃三大碗都不过瘾的样子。可是,这是夜晚啊,而且平日全家人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饭菜,要是为了这黄焖兔的香,把肚子蹭破了会闹出多大的笑话和不幸啊。我们只好忍着这张食欲旺盛的嘴,要店老板赶快给我们打包回家。

      说实在话,那黄焖兔不但兔肉特别的鲜嫩和细刷,烧在黄焖兔里的莴笋的味道那就更不要摆了,我们每次都是先把莴笋吃光光,才吃那兔肉。

      那天,剩了好多的兔肉,第二天,我们在打包回家的黄焖兔里,又加了好多的莴笋,全家人又乐呵呵地吃了一餐,还是那么辣,还是先把莴笋吃光光。

      还有,那黄焖兔也不算贵,那天我们四斤三两黄焖兔外加一大盆萝卜烫,一共花了110元,第二天全家人还美美地又吃了一餐。

      黄焖兔的做法,我们的孩子也曾经去参观过整个烧制过程,先是把兔子提起来用棍子对着兔子的后脑勺劈死,去皮去肚肠以后,砍成块,先用高压锅压熟,再放佐料给我们现烧的,其熟的程度恰到好处,不过熟,而且很嫩,味道也入了味。就是那些佐料是些啥子我们不太清楚,我们自己也照猫画虎地烧过,无论如何也烧不出那种味道和风味,再放啥子辣子,也没有那样辣,哪样麻!这就怪哉得很,害得来只好去那家店吃。

      可惜,我们每次都忘了拍下那一大盘又鲜又香的黄焖兔的照片来。否则,大家看了定会馋得来口中流涎的!不过,下次去吃的时候,我们会记得



故乡的回忆——摘自小说《母爱无疆》

文/蜀道人生


回忆故乡,印象始终是模糊的。由于离开故乡的时候年纪尚小,娇娇对故乡的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,已经逐渐模糊成一团零散的记忆。

       娇娇在故乡生活总共只有短短的十六年,在这短暂的十六年里,她经历了少不更事的孩童时期,走过了孜孜不倦求学的少年时光。由于那时家境贫寒,她从很小就开始参与田间的劳作,可以说是在忙忙碌碌之中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。

       如今,忆及往事,娇娇除了对故乡那片广袤的田野还比较熟悉之外,猛然发觉,自己连故乡不多的几条街道至今没有走完过。

      小时候的娇娇只知道家在川西平原的广汉,后来才知道广汉古时候叫雒城。在她的记忆里,还依稀记得广汉有几条叫东、南、西、北的大街横贯东西和南北,其他几条叫什么梓潼街、烟市街、麦子市街。还有几个叫水巷子、何家巷、狗屎巷的巷子,早已忘记它们的走向和具体位置。

       只有通往广汉西南角的,昔日老家最大的公园的南京路,娇娇还记得较为清楚。她记得公园里的那几棵参天古柏,记得公园里的那个叫“欞星门”的古石刻牌坊,荷花池和荷花池上的那座石楼阁——水上戏台。

       她还记得围住公园南面的那段又高又大的古城墙,和屹立在城墙西南角上的那个吊脚凉亭。

       这一切是因为小时候,母亲带着娇娇去那个大公园游过百病,也就是现在盛行于故乡的《国际保保节》。还因为在上初中以后,娇娇常常和同学到公园的荷塘边,荷塘池边的假山上,城墙上的树阴下,以及城墙西南角的那个吊脚楼上复习过功课。

        每一次去公园,娇娇总喜欢站在城墙的那个吊脚凉亭上滞留,喜欢看城墙外的那一片乡村田野,和坐落在田野中的一幢幢茅屋草舍。

        当然,喜欢上那个凉亭的主要原因,是从此可以遥望到娇娇家那个郁郁葱葱的林家院子。葱茏的竹林,把整个院子的茅屋全部遮掩,朦胧中的林家院子就显得更加美丽而神秘。

      娇娇也记得横穿广汉东西的那条街上,横跨的两道桥,一道是横跨在城中央的桂花桥,一座就是西门外通往娇娇家的那座洗脚桥了。  

       娇娇还记得小时候去卖鸡蛋的一个相当于现在的农贸市场的市集,不过究竟叫“韦陀堂”还是叫“文仓宫”,她已记不清,只知道那里每到逢场天,就热闹非凡。娇娇还记得故乡有一个买卖猪、牛、羊的叫“猪屎坝”的地方,她虽然至今没有去过,可那个“猪屎坝”的名字让她始终没有忘记。

       娇娇还记得小时候,由学校组织去过连山乡的涌泉,到涌泉乡去过少先队的队日活动——为涌泉乡的一个生产队割麦子。

       娇娇是少先队大队长,当她举着少先队的队旗行走在一个小木桥的时候,两眼只顾盯着桥,桥下的流水湍急,让她产生了错觉,结果不小心摔倒在了河里。

       在涌泉乡,娇娇曾经看到过一个很大很深的涌泉,突突的冒着股股泉水。

       也是由学校组织,娇娇还去过位于南门外三水镇的一个航校——如今的《四川飞行学院》参观。她依稀的记得,看到有几架小小的直升飞机停在停机坪上,这才知道经常在自家茅屋上空盘旋,一会儿升高,一会儿降低的飞机,原来是从这儿起飞、降落的。也才知道,原来三水镇和飞机场离她家的竹林小院只有十几里地!

       娇娇老家的竹林小院,离若干年以后发掘出来的“三星堆”,也只有十多里地的距离。可惜的是由于种种原因,她最近才到“三星堆”去参观,亲眼目睹了它神秘面纱下的真容。

       自从娇娇十几岁离开老家以后,一直没有时间对老家做深刻的了解。间或回家,也是忙这忙那,或者就呆在老家的乡下,尽享那乡下的闲适和风景。所以,娇娇对老家的印象始终是模糊而朦胧的。



砍柴旧事
   果果


      人到中年后会变得特别怀旧,儿时的许多经历和往事,常像一幕幕电影老在我的眼前放映,而又挥之不去。如果有人问我对童年的记忆最深刻的事是什么,我会不加考虑,脱口而出,是拿着柴刀上山砍柴的日子。那些有关砍柴扛柴的日子,总是点点滴滴难以忘怀,砍柴也永远成为我对那个年代的一种情结。
      元杂剧《刘行首》中“教你当家不当家,及至当家乱如麻。早起开门七件事,柴米油盐酱醋茶。”这段道白,道出柴是开门七件事中的第一件,可见木柴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。在我生长的山村,那时没有电也没有气,家庭也都是大家庭,少则六七人,多则十多人。做饭得大锅蒸,炒菜得大锅炒,煮猪食得大锅煮,每到冬季还得用柴来烧火取暖。那时灶是土灶,灶洞很大,用柴量也就很大,烧一次火要用一大抱柴,因此家家户户都要上山砍下大量的木柴。哪家的院子里放的柴多,就说明哪家的主人勤劳,脸上也光彩,而没有柴烧是当时让人害羞的事情。
       那时大人要到生产队挣工分,砍柴这个光荣的任务自然落到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小男孩身上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砍柴便和大人种田一样,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年年岁岁,日日月月,是读书之后的一门必修课,也是一种自觉的劳动行为,不需要父母的分工和安排,放学之后便会在背后腰带上插把明晃晃的柴刀去山上砍柴。上山砍柴,虽然很累,会流汗流血,我们却常乐此不疲,情有独钟,而且还不时引以为荣,有一种暖暖的甜甜的感觉在心头萦绕。
      记得第一次砍柴,是放学后到村子对面老尖山上最近一处叫“引火坡”的地方,同伴都是些家族弟兄。因人小,去不了远的地方,砍不到大的树做柴,只能在近处砍小棍子柴,我们叫砍毛毛柴。到了砍柴地点,大家总是要争抢好的树木,在远远的地方就指着看到的一丛丛树木说那是我的这是我的,似乎以谁先看见谁先说出来就是谁的。之后各自为阵向选定的树木迈进,砍开、砍掉树旁的藤蔓、小树、杂竹、刺丛。为砍足一捆柴,不得不似鬼子抢山头式的,这边砍上几根那边砍上几根。也为砍到一棵好柴会钻进一丛丛刺篷,不小心被荆棘抓得遍体伤痕淋淋。捆柴似乎很难,几次都没捆紧,是大一点的一个堂哥帮捆的。那次是用拖柴杆放在肩上,拖着柴木下山,拖到稍平坦的路上才把整捆柴放到肩上扛着回家。
      上山砍柴的日子,常常是呼朋引伴而去,三五成群地,只要听哪个伙伴说哪座山上哪个地方的柴多柴好,就会一起去朝那地方走去。有时邀不到伴,便独自上山,习惯了也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和恐惧。老尖山一带的四角箐、大坪滩、蚂蝗水、一碗水、干冲子、水冲子、小横路、铜房箐、松华家地头、仙美家地头、梭土坡、中岭隔、官门箐,杨梅山一带的大坡头、仆拉冲、大毛冲、西甲冲、小偏岩,石头山一带的松树冲、大冲子,只要是灌木林发达的地方,不论远近不论山高路滑,不论涉河过坎,也不论是悬崖还是荆棘丛丛,都是我们经常砍柴的地方。
      当到达砍柴的地点,选到如意的树木,左手握住树干,右手紧握柴刀往离地面约两三公分的根部砍,几刀下来,一棵棵几尺高的树木在连拖带砍中被轻轻放倒。树干砍断之后就是修柴,剃去所有枝丫再把树干一段一段地截断,熟练之后,所截的柴往往是长度不差一二,整齐划一,这就是功夫所到之处。估计砍到够自己肩扛的时候,开始理柴,把东一堆西一堆的柴集中到一块稍微平坦的地方,如没平坦的地方就拷上两棵桩挡住柴,用两根藤子或柔软光滑的树条席地而放做捆条,把一根根的柴往上堆砌起来,光滑而又挺直的放在外面,如果过粗的树得劈成两半或四半。柴理好之后便是捆柴,把捆条枝梢的那端扭揉成一个扣子,把另一端穿过扣子,然后用脚踩住扣子往前蹬,双手却紧抓捆条在扣子的地方旋转扭揉到一定程度插入柴中。直到大伙都把柴捆好,才一路扛着柴在跌跌撞撞的几次歇肩歇脚的喘气中往家赶。
       家乡山大树多,森林茂密,灌木从浓,树种多而杂,成百上千种,有叫得上名的也有叫不上名的。砍柴是选树种和材质的,首选的树种最好是栗木,栗木耐烧耐燃,炭红火力又旺,很受砍柴人喜爱,比如白栗树、铁栗树、黄栗树、山板栗树、甜叶子栗树、麻栗树……其它如大白花树、红果树、野胡椒树、箐沙汤树……一般不砍那些水分重、坚硬的,因为扛回家费力气,比如毛木树、野八果树、小杨梅树、多依果树、粑粑叶树……还有那些木质泡软、不耐烧、炭火黑无火力的也不砍,比如泡胡芦树、泡黄心树、马嗓管树、野核桃树、炸木号树、冬瓜树……砍柴的树一般以笔直光滑为好,弯扭的树没人喜欢砍,因为弯的树不好捆不好扛,纹理扭曲的大树不好破不好劈。
      砍柴的山路荆棘丛生,要过宽窄不齐的田埂,要过小河过独木桥,要过徒坡过草滩。山上常有许多的毛毛虫,那东西非常的讨厌,一不小心被刺到皮肤上像火燎的一样,奇痒难受。还有一种树叫漆树的,会散发一种过敏性的汁液,皮肤不好的人,砍到这种树,就会皮肤过敏,浑身奇痒不止。如果是遇上黄蜂,那是既可怕又刺激,被蜇了自然是活该倒霉,而捅马蜂窝是件既惊险又剌激的事儿。春夏之季砍柴最怕踩到毒蛇,什么眼镜蛇、菜花莽、金竹蛇、金环蛇、银环蛇都能经常看到。当然凡是遇到蛇,我们都会蜂拥而上,有的举着柴刀,有的抬着棍子,三下五除二将其共诛之。
      多数日子砍柴只能找到刀把粗的树砍料子柴,当然,进山越远越能砍到好柴,有手臂粗的、有小碗粗的,那就砍成长柴。砍长柴时,一捆柴多以四棵以上为好,少了柴没法捆紧,更主要是扛着伤肩膀要力气人受罪。有时能砍到一棵就够自己扛的,便会欢天喜地。
       砍柴的日子是其乐无穷的日子,可采花摘果、下河捞鱼、溪中捉蟹,追兔子掏鸟蛋、水库中游泳。在春季上山砍柴,可以拾到美味的磨姑,如青头菌、奶浆菌、刷把菌、大红菌、一窝蜂等,会穿成一串串地提回家。在夏季上山砍柴,满山摘野果,吃得满嘴流汁,如杨梅、山桃、野樱桃、野葡萄、多依果、野草莓,野马桑等,其味或酸或甜、或苦或涩。在秋季上山砍柴,可以吃到山板栗、羊腰子果、羊奶果、野棠梨等,还要装满口袋带回家。在冬季上山砍柴山,那就会烧一堆火烤红署、烧洋芋、炸玉米花,或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偷荸荠吃,吃够了才风风火火动手砍柴。
       砍柴必须有一把好的柴刀,因而我们这些砍柴人对柴刀是非常珍爱的。砍柴的刀我们叫弯刀,刀尖是弯的,这样刀口不容易砍到石头之类坚硬的东西。好柴刀一般钢火好,砍起来一刀下去刀口吃进非常深,省力省时又不伤手臂。那就是砍柴前不能够偷懒,砍柴的刀必须经常磨,使它保持锋利,俗话说“磨刀不误砍柴功”。山村中每家都有一块很硬的好用的磨刀石,每上山之前都要看看刀口锋不锋利,钝了总要细心打磨,直到光可鉴人,确实锋利,才小心地收好。也会常常在砍柴的路上,砍几根站立在风中飘摇着的草干试试,如能轻易地把草干砍断说明刀锋利了。
       那时山村的学校没有什么班费,学校每年都会组织一次集体上山砍柴,把卖柴所得的钱作学校的班费。当学校停课上山砍柴时,可谓人山人海,浩浩荡荡,深山不再寂静而充满了喧哗。大家站在山坳上,畅快淋漓地齐声向深山大吼一声,山沟沟里立即会久久地回荡起幽长而亲切的应答,仿佛天籁之声绵延跌宕,鸟儿惊恐地飞出树林,飞向远方。到处发出的砍柴声回荡在空寂的群山之间,那声音显得美妙无比,而且富有节奏感。当然手脚快的男生砍完自己的柴,常得去帮女生砍柴,帮女生捆柴,待大家都完毕了,才一起往家赶。大家扛着柴在蜿蜒崎岖的小道上行走,活像一条舞动的长龙在山间盘旋,大山便成了欢快的乐园。
       一次砍柴就是一次磨难的经历,每次砍柴我们的手脚总被荆棘刺破刮伤,或翻陡壁摔伤,或被马蜂蜇伤,但更多的是被刀砍伤。我的左手拇指上至今的两个刀疤,就是当年劈柴时留下的纪念。在山上受伤可不会哭,都会将一种蒿子叶揉碎了敷在上面,可以止血,稍微打理一下照样砍柴照样把柴扛回家。有一次去砍柴,尽挑大根的柴砍,当瞄准一蓬粗大的白栗柴钻进去,突然额头上接连被马蜂蜇了几下,惊叫中提着柴刀连忙逃之夭夭。伙伴们纷纷赶过来用树枝作掩体返到树丛仔细观察,果然一窝篮球般大的黄蜂窝挂在树上。尽管我的头疼痛发肿,但丝毫掩盖不了大家欢呼的气氛。也就在那天晚上大家把黄蜂窝弄下来,移栽到我家屋后的梨树上,待到吃新米的时节那些蜂蛹成了几个同伴家上等的好菜。
      小学毕业那年,学校为了筹集毕业的聚餐费,限期课外每人交若干公斤柴到学校,便连续上山砍了几天的柴。有一天我们男男女女几个同学柴没砍到一半,天空竟然像锅底似的黑了下来,空气沉闷得令人窒息,一道强烈的闪电从离我们不到百米远的灌木丛一划而过。电火所到之处,一棵很粗很高的老树被从头到脚剥去了树皮,也劈下了两大枝树杈,我们若向前多走几十步,就在劫难逃了。大家在惊吓中匆匆砍来树枝在一棵大树桩下搭起雨棚,以便聚在一起暂时避雨。而雨过后太阳已落到西山底下,只好匆匆收拾柴禾,在一路露水和泥泞中下山回家,也不知摔了多少跤。没到半路天就黑了,家家的大人已出村口沿山路一路呼喊着寻找而来。
      除了砍湿柴,也有砍干柴时候。遇到平时砍湿柴放倒的其他碍事的树、大树修下的树枝、大树被截下的树梢之类晒干了的,便连枝带叶捆起来。树枝是柴,树叶引火燃柴,一举两得。有时也会在山上不显眼的地方砍倒一些木质好的树叶密集的树,在山上晾晒一些日子再去扛回家。当然这种办法有时并不保险,一旦被人发现就会白费力气,成了别人现成的快餐。
      下山的路很难走,腿脚发胀。肩膀上的柴禾,压得人气喘吁。从山上扛一捆柴回家,虽然左右肩膀相互交换着扛,也总要在中途歇几次气。有些贪婪的同伴,柴扛的太多,走不到半路,腰腿膨胀扛不动了,只得仓促放下,把多余的柴不忍心地剔除藏进树丛,重新捆好再走。歇肩的地点一般是固定不变的,都是选平整宽敞的地方或是有泉水溪水的地方。把柴捆立稳在地上或靠稳在土埂上,之后或咕嘟咕嘟喝上几口凉水,或在草坪静坐片刻,或躺在草地闭目养气,那种滋味别提有多美了。歇肩的时间通常是十多分钟,若是同伴中有人掉队,时间会有所拖延,太阳落山后才会到家。
      人慢慢的长大,砍柴已从一种戏乐变成了一种默认的责任,为了砍到好柴,山也越爬越高,路也越去越远,箐也越走越深。不上学的星期天和寒暑假,只要不下雨,都必须去砍柴,每天扛回两捆柴。当晚饭后,对砍回来的那些长柴,先要宰柴,把柴宰断成两段,跟料子柴一样的长短。之后是花柴,把大的柴劈开,几公分粗的柴花成两半,更粗大的花成四半六半不等,花成两半的只要用柴刀把柴站着花就行,而对于柴刀花不开的,则要找来斧头把柴放在地上花,那是破柴。遇到难破的斧头会拿不出来,得在裂缝中打入木楔子,让裂缝涨大,一步步的反复几次,直到柴破到满意为止。
      砍的柴多了,码放在自家的天井里、屋檐下、山墙上、厨房的阁楼上、猪圈顶上,那情形,更像展示各自的战利品,也构成了农家一道亮丽的风景。一年砍下的柴总是烧不完,有的堆得生了虫灰,干得轻飘飘的,似乎一点火就能着了。到了逢年过节,遇上红白喜事,那些柴就派上大用场,当从楼上大抱大抱的放下,引得客人连连称赞,主人也就喜上加喜,心花怒放。记得一年冬天,隔壁邻舍的几个人来我家串门在火塘边烤火,我把柴加得足足的,火塘的火燃的很大,人家说把柴拆了些不用烧那么大的火,可我没听。母亲却说,柴是他砍的,又不用我们出力,随他怎么烧就怎么烧吧。听了母亲的话,我心里更有了一种荣耀感和幸福感。
      那些砍柴扛柴的日子,直到去外地上高中,离开了老家,也就离开了柴刀,再后来参加了工作,就一直很少砍柴了,那些砍柴扛柴的日子已象家乡村前的小河向西流去,一去不复返了。偶尔回老家一次,也少不了要对大山一阵张望:那些自然生长着的树林,连一人高的树木也少见了,不再是当年的那份葱郁了。尽管岁月磨平了我手上和肩上的层层老茧,可我的血液里依然流淌着大山的养分,骨子里依然积淀着大山赐予的钙质,感情怎么也走不出大山的那个皱折,记忆里依然触觉着那份大自然的神奇和山乡的纯朴。





不能让小Wn再闪出泪花来
——《字里行间话作文-友情辅导纪实》书稿【3】
文/ 山城子-李

    小Wn上周六若不是闪出泪花,老Wn也不会不问青红皂白地收拾他一顿。今天,我得谨慎一些,不能让小Wn再闪出泪花来。
    这两天的天气,是真正的夏天了。阳光一会明,一会暗,南风习习,稻子在充足的雨水条件下,眼见地茁壮起来。山里的乡下,处处都是一派田园风光,让我的心情,永远不会向往城市。
    半小时的路,在风光中不知不觉就走完了。黑毛大狼狗见我推开铁门进院,就在通往侧院的角门那里汪汪了几声,声音不高,卷曲的身子动都没动,大概是通知主人说老朋友来了。其实,十多年前,是我用一个尼龙袋子把它提到这里的。开初的几年,我与老伴来时,必围着我们亲近,这几年是老了,不爱动了。

    小Wn径直奔到我的面前,把作文翻开。这回确实是我上周六布置的那篇《最爱我的人》。字数四百出点头,写的是他爸爸,还挺文辞的称为“父亲”。这让我疑心他又参照了什么,而不是像我要求的那样:你想对别人说说这个人,应当怎样说,就怎样地变成文字。对别人说,应当是“我爸爸”,而不是“父亲”。但,学生学习写作文,找点什么来参照,也是允许的,就像学习绘画,可以有个临摹的过程。
    主题思想是明确的,表现他爸爸对他学习的关心。他只写了一件事,时间是晚上,地点是家里,人物就是“我”与“父亲”,原因是“停电”,过程是他爸爸去给他买蜡烛,结果就是他得以继续完成作业。六要素都齐备了,这是要肯定的。还应当肯定的是写出了他爸爸的性格,就是“沉默无语”,从这点上说还是符合实际的(毕竟我是看着他爸爸长大的,也曾在读中学时,到我家来辅导他作文,那是半天也问不出一句话来——那时他压根就是厌学,处于一种被动的痛苦之中,因此与大学无缘)。既然符合实际,我开始那点怀疑也就显得多余了。语言方面有两处稍显罗嗦,比如一句话中多了一个“我”,再就是“沉默”一词,出现了三次,又不是“反复”格的效果。我说这里改成“无声”好些。出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白字。我指着那个“它”,说这是你爸爸呀?他不好意思地笑了。通篇四处有“他”,偏偏第一个错了。这可以看出小Wn的性子是比较急而又不细心、不严格的。他不是要稳扎稳打地把作文写好,而是要快速地完成作业,而一旦完成,绝不再检查一遍。
    学校的应试教育对他来说已经整整实施七年了,学习就是“完成作业”的观念,看来早就潜移默化为学习上的不良习惯了。我企图在短时间内改变他的这种状态,谈何容易?

    辅导的第一个程序完成了,就得转入临场练习了。我说,你们考试一般都出什么文题?他说有只给个题目,也有给一段话的。我说给一段话的叫话题作文,咱们今天是否可以练习一个话题作文?他说行吧。那么你们写过什么话题了?他说记不得了。我说把你的考试卷拿来我看。他说都交上去了。为什么交上去?老师开家长会用。看来我是没办法侦查他究竟写过什么话题了。只好跟他聊话题,也就是正式进入话题作文的引导。
    我说到了“文明礼貌”。我问你现在说话文明吗?他说文明。我知道他学前时开口就带着难听的近似骂人的“口头语”。现在确实听不到了。你们同学之间有因为说话不好听,而口角甚至动手的吗?他说没有。我说师生关系是不是也是个话题?他说是。我说老师爱学生,学生尊敬老师,这样的实际事你知道多少?他说小学那时候吗?我说也可以呀!但他想了想终于说不出,且将头仰在沙发上,眼睛转着黑眸子,一副畏难的样子。我赶紧转换,生怕他再掉下眼泪来(看来上次滚出泪花的原因,就是心中一时想不起如何完成我的现场作业,畏难之际而急出来的吧?)就转到关于习惯的话题,关于友谊的话题,关于献爱心的话题……直到说起了暑假生活,终于在我追问你们小伙伴都做什么游戏,搞些什么活动等等的时候,他高兴起来。我看时机成熟,就说好了,今天就以《我的暑假生活》为题,写一篇作文吧。他说行。我没有限制时间,因为上两次他都没超过半小时,快速完成作业,是他的性格使然。



    我照例坐到院子里来吸烟,饮老Wn特意为我泡的三七与金银花茶。三七是购买的成品泡料,金银花是他自己从山上采来,经过蒸晒的工艺处理备下的。于是我们话闲。眼前是一只毛很短到处露着红肉的斗鸡,正在悠闲地迈着虎步觅食。斗鸡是老Wn的娱乐,每逢双休日,都要到我们工厂的体育场玩赏两个下午。他给我介绍,不仅斗,还要赌,输赢不大,也就一两百人民币,主要是娱乐、开心。
    人生总得有两三个开心的营生陪着才是。我的开心第一是站在讲台上或坐在学生中间(辅导很近似的,却不能重返课堂了),第二是杂七杂八地写点什么,第三是上网与诗朋文友帖子交流。
    小Wn的作文大约二十多分钟就写完了。他从房门跑出来直接送到我的手上。这回终于写了五百字以上(初中作文通常的字数标准)。原因是他写了暑期一天内的三项游戏,选用的素材多了,再加上描写的笔墨,字数就不成问题了。
    三项游戏依次是游泳、打水球和联机玩电子游戏。第一项写的细些,他们小伙伴在水里比试憋气,分别是25秒、35秒、45秒。他获得胜利。我心想,咋这样凑巧,第次差10秒。这很有临场发挥的成分(一定是记得不确了,但他的胜利肯定是真实的)。临场发挥是必要的,可以使作文写得更细致生动形象。第二项稍嫌过程化,第三项说玩得正高兴,他爸爸回来就不许玩了。他说“我很生气,但想到这一天的游戏,还是开心”,最后说“多想天天都是这样的呀。”应当说这都是他真实思想情感的坦白,对长期的应试教育厌倦的感性的坦白。我说你这里写得很真实,这从提高写作能力的角度看,是很可贵的。但是,你们考试写作文,老师是要在你的作文里寻找他们认为的积极的主题思想的。你这个想天天都做游戏的主题思想在老师那里不是积极的(他们深陷应试教育,看不到小Wn这样的真实,实际上是对应试教育的不自觉地反抗,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,无疑是积极的——这是为我的读者注释的,不能与小Wn说,他距离这样的理性,还有很远的距离)。我说所以应当把话改一改,改成“当然,我们不能天天这样地做游戏,放松是必要的,暑期的放松,正是为了新学期紧张地学习。”
    我说,你有这样的话结束作文,评卷老师一看,就高兴了——认为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,主题思想多明确呀。
    不管怎么说,三个周六,他临场写了四篇(第一个周六,因话不成句,又重写一篇),非临场两篇,凡六篇作文,这篇是比较合格的了。下周期末考试,如果能上这个水平,就不至于失分太多。也许,这正是小Wn爸爸的意思。毕竟家长开会的时候,总愿意看到自己孩子的分数,不比别人家孩子少。
   

    讲评之后,我翻开那本《意林》,说咱们一起读一篇小文如何?我就朗读。这是席慕容写看剧的一篇不足五百字的小文。是外国的一部经典悲剧,她一进场就暗下决心不落泪,怕眼睛哭红了难看。但当看到远归的父亲向睡在小床上孩子(出生以后,才得见面)俯下身去的时候,她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了。因为我事前没看,看后才觉得这篇也许不适合他,但我还是问,这篇小文的肢体思想是什么?他说是写父亲想念他的孩子回家来看。我心中为他预备的答案是“表现了父亲对孩子深深的爱”。但我说你说的很对,就把我的答案给他补充上去。看来,小Wn的阅读能力,天然的可以。
    这时我想到语文中的阅读测量,大多没有多少效度。比如刚才我预备的答案,如果在阅读题中就叫作参考答案,但评卷老师是从来不作参考,只认定是唯一的标准。你答了“想念”,那就不是“深深的爱”,就不给你打分的。
    诚然,席慕容的这篇小文的中心思想,绝非是小Wn的回答,也不是我按小Wn的现时水平随机应变出来的参考答案,而是赞扬了导演的艺术匠心——不安排远归的父亲抱起孩子欢天喜地与家人逗孩子玩,偏偏安排孩子睡在一个单独的屋,而且就俯下身去…从而获得了最大的艺术效果——那样下定决心不落泪的作者,已经忍过了不少悲哀的情节,然而到这里,却“此时无声胜有声”了。这应当属于艺术探索的小随笔,是不可以与一个初中的孩子探讨的。



    老Wn说,放假孩子就去黄果树他爸爸妈妈那里了,待九月开学,咱们还是礼拜六上午。我说没问题。我对小Wn说,假期要不要写几篇日记呀?他说我们老师留了七篇作文呢!我说,那就好好写那七篇作文吧!
    看来,我这部书稿,只好搁置两个月了。

2010-7-3于黔中文化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23 14:18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小说

等待
文/蜀道人生  

(文中人物系论坛网友主动要求充当,故事情节纯属虚构。)
  
  夜深了,人静了。
  酒吧外车少人稀,酒吧里的顾客也走光了,看来今晚是不能够回家了。
  茉莉结结巴巴地跟几个姑娘、小伙子和调酒师打过招呼,要他们收拾一下,自己便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张双人软椅上,不由自主地合身倒下了。
  茉莉迷迷糊糊地,仿佛一下回到了她和可馨曾经在一起的日子。
  可馨就在身边,啊,那时的茉莉是不喝酒的。
  而可馨,最喜欢喝的是黑啤,有时候,可馨喜欢把酒杯送到茉莉的嘴边来,非要戏谑地把自己喝过的那方杯沿对准茉莉的嘴唇,让茉莉抿一口,茉莉会皱着眉头,娇嗔地捂住自己的嘴,可还是经不住可馨的死缠硬磨,非要茉莉抿抿杯沿,哪怕滴酒不沾,可馨都会露出喜悦的笑容,长长地吸一口气,感到十分的欣慰。
  可馨说,这就代表着彼此的亲吻。
  啊,那时的茉莉,无论可馨说什么,都会言听计从,百依百顺,可馨就是茉莉心中的白马王子。
  可馨也把茉莉视为心中的女神!
  可馨只要一看见茉莉的眼神一转,手微微一动弹,就知道茉莉想要喝冰镇的柠檬汁。
  可馨就像茉莉身上的附体一样,想茉莉之想,做茉莉之做,眼疾手快地为茉莉端起那个杯子,可馨也要先含着吸管抿上一小口,然后递到茉莉的嘴里,轻声地唤着茉莉的爱称:“花儿,花儿,渴了吧?慢慢喝啊,不要呛着了!”
  酒至半酣,可馨会用粗大温馨的胳臂,搂住茉莉的腰,死死不放。
  哇!茉莉那时的感觉真的至今无法忘记,想到这里,茉莉不由自主地就眯着眼做了一个吸水和吞咽的动作,用手摸摸自己的腰,仿佛感到还有哪双又大又温馨的手拥围过的余温。
  啊!那感觉好不温馨,茉莉沉醉在幻梦里.......



  可是,这样的日子很久都没有了。
  茉莉时常还是喜欢一个人到她和可馨坐过的地方喝柠檬汁。
  一次,当茉莉再来的时候,看到这个酒吧贴出了要转让的消息,茉莉其实很不想接手这个酒吧,她不善经营这个酒吧。
  可是,茉莉还是接手了,茉莉怎么也不能够忘记他们曾经在这张双人软椅上度过的那些钟点。
  转眼,茉莉经营了已经快一年了,可馨还是没有出现,于是茉莉学会喝酒了,学着可馨喝酒的样子,自己喝一口,递过去让影子都没有的可馨也喝一口,代表彼此的亲吻!
  茉莉时常因为想可馨而故意喝醉,故意不能够回家,故意地在这张软椅上入睡,茉莉要守在这里,等可馨回来......
  一天夜里,茉莉又喝醉了,又没有回家,又一个人躺在软椅里回忆,一下又沉浸在昔日温馨的梦寐里。
  当茉莉又去摸自己腰的时候,怎么就摸到了一双温馨的大手,温度,大小力度都和梦中的一模一样?
  茉莉一下感到,好像有一张温唇紧紧地就贴在了自己干渴的唇上?一股熟悉的气息让茉莉迷醉!这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可馨啊!茉莉伸出手臂,紧紧地抱住了可馨,死死不放,任可馨在自己全身上下抚摸,任可馨的泪水打湿自己的双颊......
  茉莉以为是做梦,一直不愿意睁开眼睛,不愿意醒来,深怕梦醒了,这些温馨就不复存在了,像以往的梦一样的,一旦醒来就烟消云散了。
  可是,这次的梦怎么会这样的让茉莉感到浑身舒坦?酒也感到不醉了?口也不渴了,茉莉贪婪地吮吸着梦里可馨的嘴唇,就像饿极了,渴极了的孩子一样贪婪!
  茉莉还是从梦中醒来了,茉莉不问可馨这一年到底怎么了?在茉莉心里,只有一个心愿!只要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了。
  可馨想给茉莉一个交代,茉莉捂住了可馨的嘴,不停的说:“不要!不要!不要!什么都不要说!只给我说一个字,你以后能不能不再离开我?”
  可馨坚定地点了点头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